我如何知道摩爾門經是真實的?
我長久以來就已知道摩爾門經是神的話語,但是直到幾年前我成為全職傳教士,我才能將這樣的想法表達出來。在摩爾門經的最後,摩羅乃應許假如一個人願意研讀、深思、祈禱去了解摩爾門經的真實性,真理會透過聖靈的力量向他們顯現。(參見摩羅乃書10:3-5) 在我成長過程中,我已經研讀摩爾門經好幾遍,我總是感受到它的真實性,但是我就是無法清楚表達我如何得到這種感覺。透過聖靈的力量我可以誠實的說,我知道摩爾門經是神的話語,但是我無法解釋那到底是什麼意思。這不是只是單純的感覺,而是強烈的信念。 身為傳教士,我偶然會遇見一些人對聖靈和聖靈對我們的影響有相當不同的信仰。這促使我去尋求更多的方法來清楚的解釋,我已獲得摩爾門經是真實的見證。有一天當我在閱讀摩爾門經時,我找到我的答案。 在摩賽亞書的最開始,有一段紀錄先知便雅憫王的事迹。在他剛死之前,他向他王國里的人民講話。在他講話的最後,他問他的人民是否相信他的話語。而他們的反應,正如我尋找以久的答案一樣,這紀錄在摩賽亞書5:2:「他們同聲喊道:是的,你對我們講的話,我們 全都相信;因為全能之主的靈,我們也知道你的話是確實和真實的,那靈使我們或我們的心起了巨大的變化,我們不再想作惡,只想不斷行善。」 便雅憫王的人民證實,他們知道他的話是真實的,因為主全能的靈,換句話說,透過聖靈的力量。這節經文中讓我最感同身受的是,他們如何形容聖靈對他們的影響。他們說:「那靈使我們或我們的心起了巨大的變化,我們不再想作惡,只想不斷行善。」 當我讀到這節經文時,我了解了我是如何知道摩爾門經是真實的。我知道摩爾門經是真實的,因為當我閱讀它時,聖靈可以改變我的心。我不是只是覺得它是真實的。它使我改變,使我變得更像耶穌基督那樣的人。我想變成更好的人。我很多的慾望都改變了。我對犯錯的慾望不僅都被消除,反而獲得更大的慾望想去為我的天父和同伴服務。 我邀請每一個在閱讀此文的人,搭配聖經來研讀摩爾門經。我可以向你保證,就如同摩羅乃先知的應許一樣,每一個誠摯閱讀和深思摩爾門經和有信心求問神這是否是真實的人,都會透過聖靈的力量而知道這是真實的。這不能只是用好奇的心來簡單禱告。我們必須用「真心誠意來求問,對基督有信心」來求問祂。(摩羅乃書10:4)誠意指的是,我們願意實踐我們所獲得的答案。神只會在當我們願意跟隨祂教導時,讓我們知道摩爾門經的真實性。聖靈會改變你的心,並引導你活在更像基督的生活。活在摩爾門經和聖經里主的教導,已使我的人生充滿喜樂,也一定會讓其他跟隨祂的人活在喜樂中。
我能知道真理嗎?
凱倫莫凱立的個人回應 你可以為自己找到真理。這是絕對可能的。我們是為了尋求活著的目的而生。 真理事實上是可獲得的,我們也天生就有能力去知道和發現真理。知識是真實和絕對的。知識不是今日所謂的課本或理論。真理存在著。如果你的心靈渴望了解真理,即表示你走在正確的路上。它透過聖靈的聲音和神的話語來接近我們。 當我們渴望了解什麼是真理,藉由閱讀、深層思考蘊涵真理的事物,我們可以找到它。透過基督的光,我們有知識。當我們思考時,我們能夠超越自身能力去發覺祂的光的照耀。祂的啟示,以我們懂得的語言,不偏不倚的深入我們,使我們知道。當我們按所學行事,我們即是被領往更偉大的光去。 假如渴望知道什麼是真實的,我們僅須在研讀經文後求問神。直接跪下告訴天父我們所學習的事,請求祂肯定或拒絕此事的真實性。主已經透過現代啟示由先知約瑟斯密在教義和聖約里顯露,找尋真理的方法。經文中提到,主會在我們求問祂之後,回答我們。假如我們所問的是真實的,祂會使我們感到「胸中燃燒」,那即是正義的感覺。相反的,假如問題是錯誤的,祂使我們感到「思想恍惚」,好讓我們忘掉這錯誤的信息。如此,我們便能知道真、假、對、錯。(教義和聖約9:7-9) 我向你見證這就是主的模式。我已在我的人生應用此模式,祂因而在我的工作、家庭和服務中引領我。我們不用擔心無法聽到祂的吩咐,只要我們願意,祂就會回答。祂很清楚知道如何使我們了解。假如我們謙虛的告訴祂我們對此模式很陌生,祂會很慈祥的幫助我們。如同祂已說了:「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各書1:5) 主的使徒,達林鄔克司長老在第一百七十八屆的總會教友大會特別的說明了解真理和獲得個人見證的重要性。 補充資料: 達林鄔克司,總會教友大會,二○○八年,四月
為什麼摩爾門舉行莊嚴集會?
理查奈特霍察佛的個人回應 目前後期聖徒所舉行的莊嚴集會是根據舊約而來的。其他的基督團體也舉行莊嚴集會,因為這是聖經所提到的。然而,教會之所以舉行這集會是因為主的吩咐(見教義和聖約88:70),而不是只是因為它出現在古代經文中。 教會的第一位總會長約瑟斯密,被指引在美國俄亥俄州的嘉德蘭舉行莊嚴集會,同時摩爾門的第一座聖殿也在一八三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被奉獻。教會人員的召喚在這個特別的集會中被支持。舉行莊嚴集會來支持新先知的儀式持續在教會裡施行著,當聖殿要被奉獻時,也會召集相同的集會。之後,莊嚴集會會在教會領袖想提供聖徒特別的指示時,被召集。 今日,教友們可以參與由教會領袖所引領的莊嚴集會。這個集會幫助聖徒們記得主在他們之中,並且被歡迎在主前參與這個特別的場合。
什麼是教義和聖約?
理查奈特霍察佛的個人回應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友(摩爾門徒或後期聖徒)跟其他的基督徒一樣,接受神聖經文舊約與新約。此外,他們接受摩爾門經、教義和聖約、無價珍珠為標準經典的部份。教義和聖約於一八三五年首次發行,有一百三十八章,主要是個人文件,以年代順序編列,從一八二三年到一九一八年,以及兩個分別在一八九○年和一九七八年公布關於新政策的「文告」。這些文件是約瑟斯密(1805-44年)和其他教會繼任者所獲得的啟示和靈性啟發寫作的選輯。 跟聖經一樣,教義和聖約也分章節。跟新約保羅的信一樣,教義和聖約是關於時間和文化的事件。然而,教友相信教義和聖約所含的原則,可以激勵活著的人鞏固對神的信心和鼓勵他們在今生完成主的吩咐。 教義和聖約也教導教義,提供現代信徒們了解神和人生的目的,例如「 神的榮耀是智能,換言之即光和真理。」(教義和聖約93:36)、「 有一條律法,在這世界立根基以前已不容廢除地頒佈於天上,一切祝福都根據那條律法被制定--並且當我們從神那裡獲得任何祝福時,乃是由於對那據以判定該祝福的律法的服從。」(教義和聖約130:20-21)
為什麼總會會長團成員有三個?
凱倫莫凱立的個人回應 根據神聖的吩咐,主已在現代的啟示里為我們安排好了領袖的順序。那即是先知和總會會長團、支聯會會長(大型教友會議的領導者)、主教(小型教友聚會的領導者)、婦女會會長、男青年和女青年會長、兒童會會長和其他領袖會透過祈禱選擇兩位副會長一起服務教會。這些會長團尋求特別的啟發來幫助那些需要的人。他們會以同樣的意思和心智來一起服務教友、作決策,並舉辦活動來鼓勵個人和家庭參與教會事務。這就是主所吩咐的方法。它對那些為教會服務的人是一種保險、有用的方法和祝福。 補充資料:General Conference broadcast transcript, forthcoming, April, 2008 at www.lds.org.
基本教義派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FLDS)或德州教派和摩爾門教會有什麼關係嗎?
理查奈特霍察佛的個人回應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經常被稱為摩爾門或後期聖徒(LDS)。LDS是後期聖徒的字母縮寫,是教會正式名稱的一部份。當宗教團體使用相似的名稱來命名時,例如:基本教義派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FLDS)或後期聖徒(LDS),常常會使人誤以為彼此有關係。 就如同很多基督主流教派相信拿撒勒的耶穌是猶太的彌賽亞和世界的救主,但是不同意其他顯著的教義要點一樣,包含聖經的本質和寫作。有些個人或團體接受復興的訊息(約瑟斯密的召喚是先知、摩爾門經是另一部約書),但是不同意其他關鍵的教義、政策和實行方式。 在摩爾門歷史的早期(一八三○~六○年),就有一些異議者,他們有些創造了分離的宗教社群。一段時間後,這些團體創立了獨特自有的理論與歷史,完全與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不同。此情形就好比,第一代的新教徒從神聖羅馬教皇或稱天主教分離,否認教宗的權柄並自創基督教一樣。 基本教義派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FLDS)就是這樣的團體,一個獨立且和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毫無瓜葛的組織。他們大多數的成員從未加入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唯一的共同點是都擁有相同十九世紀的歷史。FLDS的信仰、施行、政策非常的與耶穌基督後期聖徒不同,且無從比較;就好比我們不能將浸信會和天主教相比一樣,既使他們對耶穌基督有共通的信仰並使用聖經。 後期聖徒的領袖明確的否認FLDS的信仰、多妻制的施行和聖職的傳承,並支持、跟隨國家律法。因此,任何支持FLDS的後期聖徒或教義者都違反教會教規,一般會被逐出教會。如同其他的美國人,後期聖徒對基本教義派團體的了解有相當程度的困難,因為他們的信仰和做法都和後期聖徒有相當不同的地方。這些的不同點,使後期聖徒非常擔心媒體與大眾會將之聯想在一起。 後期聖徒支持宗教的多元性。信條之一說明:「 我們要求依照我們自己良知的指引,崇拜全能的神的特權,並容許所有的人都有此同一特權,讓他們自行抉擇崇拜的方式,處所,或對象。」(信條十一)因此,後期聖徒允許人們去參與任何宗教組織。然而,信條又提到:「 我們信我們從屬於國王,總統,統治者和司法長官,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信條十二)因此,耶穌基督教會教導它的教友,要支持憲法和相信政府有權施行法令來保護孩童及弱勢者。如同其他良善之人,後期聖徒同情FLDS的婦女與孩童,也希望他們能夠快樂的活在沒有虐待恐懼的生活里,有完全的自由去與其他宗教接觸。
如果上帝是美好的,為什麼祂創造地獄?
詹姆士傅康納的個人回應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很直接的:上帝沒有創造地獄。地獄是與上帝的愛分離的地方,是我們因罪惡而拒絕祂所創造出的地方。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創建先知約瑟斯密教導說:「什麼是受咒詛的地獄?就是那些不遵從戒命的人。」(教會史,第五五四頁)透過祂的子,耶穌基督,上帝已經給了我們回到祂身邊的道路,復興遠離罪惡的恩典與榮耀,但是祂不會強迫我們違反己意歸向祂。如果我們在有機會被高舉時,選擇繼續活在罪里,祂會允許我們留在我們想遠離祂的地方,即地獄。 然而,經文經常用「地獄」來代表一個地方,此時,該詞有很多的意思。在希伯來、希臘文的新舊約聖經里,稱「地獄」為「死者所去的地方」。因此,此詞常被摩爾門徒用來指那些違背戒命的人死後在等待復活前所去的地方。在那裡,只要他們有機會聆聽福音,並願意就有機會悔改、歸向主。 在復活之後,機乎所有的人都可以活在獎賞和榮耀的國度,即使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活在上帝前。(見教義和聖約76關於復活後不同國度的獎賞,教義和聖約、聖經、摩爾門經、無價珍珠皆為後期教會的標準經文。)那些不能在祂前面活著的人,是因為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計畫,他們的痛苦仍會被剪除,但不能與神活著。所以我們可以說他們在地獄,即使他們不會受到懲罰。 最後,有時「地獄」一詞用來指稱那些犯不可饒恕之罪、違反聖靈的人的最終去處。(馬太福音12:31)「 他們接受了神聖之靈又加以否認,並且否認父的獨生子,在心中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公然羞辱祂。這些就是要與魔鬼及其使者一同走進硫磺的火湖的人。」(教義和聖約76:35-36)然而,我們假設即使在那種國度里,懲罰也不是來自神的判決與刑罰,而是來自自身的罪惡感。約瑟斯密說:「人是使自己痛苦的人,自己的審判人。因此說,『他們應該走進燃燒火與硫磺的湖裡。』一個人內心沮喪的痛苦就如同燃燒有火與硫磺的湖。」(先知約瑟斯密的教導,第三五七頁) 「地獄」在不同的文章中有不同的意思。然而,不論是什麼意思,它是我們因違反戒命而創造出的地方,而不是上帝創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