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與先知有什麼不同?
教宗是天主教的領袖,而先知則領導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其教友又稱摩爾門徒。兩者有相同與相異之處。 要了解先知的角色,需要先了解摩爾門教會最高層級組織的組成。教會之首是先知,有兩位副會長協助,他們共同分擔教會事務,是由先知揀選的。沒有人競爭角逐此職位,而是由先知獨自禱告而獲得啟示。總會會長團三人負責管理全球教會事工。 接下來的層級是十二使徒定額組。如同總會會長團一樣,被視為先知、先見者,負責龐大的教會事務,幫助領導教會。他們依照成為使徒的年資來編排。 天主教與摩爾門教的一個相異點就是領袖的揀選方式。在摩爾門教里,沒有未定情況、沒有投票也沒有儀式。天主教徒透過觀察煙霧來知曉結果,摩爾門徒則在前任會長受主寵召後,就知道誰將領導教會。整個過程依照建立好的制度,沒有意外。 總會會長團在會長受主寵召後隨即解散,十二使徒則隨之以一體的方式正式領導教會。此時,總共會有十四位使徒,而不是十二,因為兩位副會長也是使徒,他們會回到定額組的職位上。年資最長的使徒領導眾使徒,又稱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使徒間舉行會議,討論兩項決議。一是立即重組總會會長團,二是等待,且讓使徒持續領導教會一段時間。 一旦決定重組後,新先知會以不記名揀選的方式由使徒選出。從教會建立之初,新先知就一直是年資最長的使徒,這就是為什麼一點訝異也沒有。每個人早早就都知道誰將是新任先知。先知選取他的兩位副主教,則總會會長團就組織完畢,而年資次長的使徒則成為十二使徒定額組領袖。如果此使徒被選為副會長,則除了總會會長團外,年資最長的使徒會成為十二使徒定額組的代理會長。之後,新任先知會揀選新的使徒填補定額組的空缺。 先知是神打從創世紀以來所揀選有權柄之人。諸如諾亞、摩西、以利亞等等,神已透過他們傳遞教導與福音。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阿摩司書3:7) 當教會復興以後,自然需要先知,且一直都需要先知繼續來領導教會。 先知是唯一能為整個教會獲得啟示的人,世人如果配稱可獲得個人啟示,但是只有先知可以教會為個體獲得啟示。 雖然先知與使徒各司其職,但是他們的主要目的仍是見證救主,就如同耶穌的使徒是祂在世上的特別見證人。今日與過去世世代代的使徒被指示見證基督的神聖,並教導人們祂的使命與救贖。 前任先知約瑟F斯密說到: 「基督的十二門徒本是祂神聖使命的目擊證人。他們被禁止只說我相信;我接受它只是因為我相信。研讀啟示可得知,神告訴我們他們必須知道,他們必須為自己獲得知識,因為他們已親眼看見、親耳聽見,他們知道這是真實的。這是他們的任務,見證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又死而復活,且現在覆蓋者神、世界的救主右手上的全能力量 。這是他們的任務、他們的責任,這是他們的責任向全世界傳遞教義與真理。」(教友大會報告,一九一六年四月,頁六,或福音教義,頁一七八)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總會長是先知、先見、啟示者。這三者有其特別的意思。 一個配稱的教友可能會獲得個人的啟示,然而教會的先知必須特別的由神召換。布魯斯麥康基說: 「一個真的先知是一位對耶穌有見證的人;是一位從個人啟示中知道耶穌基督是活神的兒子,祂曾為世界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是一位與神溝通,能辨識聖靈微小聲音的人。一位真的先知是獲有神聖聖職的人;是一位合法的治理者;是一位擁有神的力量與權柄,並在世上代表祂的人。一位真的先知是正義的老師,教導已顯現的福音真理,並向跟隨者傳遞其最高天國的救恩計畫。一位真的先知是一位證人、活著的證人、一位知道且擁有見證的人。如此的一個人,預言了未來,向人類顯現主已顯現的事。」(活神彌賽亞2:169) 先見是比先知更高的祝福。他是一位能看見我們用肉眼看不見事的人,例如摩西看見神,看見異象。 啟示者是一位幫助人們知道他們以前不知道的事的人。例如當先知解釋人們不曾聽過的教義,那他就是一位啟示者,例如約瑟翻譯法老的夢。 摩爾門的總會長是基督的見證人,教會的會長。先知不能被視為是任何神聖或聖潔的神體,不能被崇拜。他可以被榮耀、被尊敬,但是只有神和耶穌基督是可以被崇拜的。
摩爾門徒對亞當與夏娃的信仰?
摩爾門徒對於夏娃的觀點與其餘的基督教徒們迥然不同。不但沒有怪罪夏娃為原罪之首,反而讚揚她為萬物之母,並榮耀她所做的痛苦決定。復興福音與現代啟示讓我們更加了解這兩位祖先。 亞當與夏娃是由神所造的,並將之安置在一個和平的地方,開始他們的生命。我們可將此視為人類受保護的童年。在那裡,他們可以獲得任何想要的東西,但是必須遵守一個要求。如果他們願意,這使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能在婚姻與所處的陌生世界中安置下來,並且可選擇永遠地待在那裡。然而,如果真的這麼做,他們的進步會很有限。即使過了一輩子,他們也不會有子孫或任何的進步。也就是說,他們無法達成來到世上的目的。 亞當與夏娃的故事真正開始於他們出生很久之前。創世紀之前,神先創造了靈體。這些靈的形體如同今日活在地球上的人類,但是沒有血肉之軀。然而,他們卻有人格、智慧與選擇的權力。每個人發展出獨立的個體,變成地球上的自己。 如果人生很順暢,則進步會很有限。為了要我們往前進步,神告訴我們祂會為我們創造一個世界。等我們來到那裡,就會擁有身體與家庭。一個象徵性的簾幕會罩住我們,使我們忘記在神前的日子。但是,當我們學習真理、真心尋求它,基督的靈與聖靈會向我們作見證。這樣一來,我們就能找到回家的路。 為了讓這個人生變得有意義,我們必須面對試煉、磨難、艱苦與抉擇。那些事是不可能發生在伊甸園。亞當與夏娃知道他們面臨兩個矛盾的指示─避開樹上的果實或向前進並生養眾生。今天,我們常常面臨到神給予的矛盾指示。例如:子女應該遵從父母的教誨,但是父母的教導可能會使他們違反其他的誡命,所以子女必須決定遵從哪個指示。屬是生命的挑戰之一,就是要運用我們的選擇權與智慧,去決定遵守哪個指示,才是最好的。 亞當與夏娃是無法在伊甸園的保護之下建立一個家庭。如果他們自私的選擇留下,我們可能永遠無法來到這個世上。夏娃選擇對這個情況最好的決定,她選擇成為人母,所以她決定離開伊甸園,即使那代表著她與我們都要面對困苦、苦難與死亡。但是那是活在屬世世界中,唯一能使生命有意義與達到目標的方法。 摩爾門書的第一位先知李海這樣解釋道: 「如果亞當沒有違反誡命,他就不會墜落,但是他就會一直留在伊甸園。所有的萬物都會維持被造時的樣子,直到永遠,沒有盡頭。 他們不會有子女;因此他們仍處在天真的狀態中,沒有歡樂,因為他們不知悲慘;不做善事,因為他們不知罪惡。 但是看啊,萬事都已照著那通曉萬事者的智慧完成了。 亞當墜落,才能有世人;成了世人,才能有快樂。 彌賽亞要在圓滿的時期來臨,將人類兒女從墜落中救贖出來。由於他們從墜落中被救贖,他們變得永遠自由,能辨別善惡;除了在最後的大日子,他們要依照神所賜的誡命受律法的懲罰外,他們可以自己採取行動而不受支配。尼腓二書 2:22-26」 這節經文幫助我們了解人類的情感,在這個屬世的生命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經歷過心痛前,是不會知道或感激喜樂的。只有知道罪惡如何影響我們靈性後,我們才會體會做出正確決定時的喜悅。要經歷這些,我們必須先來到這個世界,而不是留在伊甸園。 摩爾門徒不相信原罪。教會有十三條由約瑟斯密所寫的信條。信條二即是:「我們信人會為自己的罪受懲罰,並不是為亞當的違誡。」因此,我們要承擔自己做決定的後果,包括死亡,而救贖則直接的保護了我們,使我們不用為他人的選擇負責任。 耶穌基督在同樣的前世人生中,選擇了成為我們的救主。祂會活在沒有罪惡的人生中,然後在客西馬尼園為我們的罪救贖,接著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使我們能夠悔改並從罪里被原諒,並在死後復活。因為祂救贖我們的罪,我們就不用為亞當與夏娃的罪負責。我們只需要為自己的罪負責,且只需要為那些我們所犯的罪做悔改。 我們沒有許多亞當與夏娃在地球上時的完整紀錄,所以我們不清楚整個發生的過程,但我們知道神對我們的計畫繼續進行著。 使徒達林鄔克斯幫助我們了解亞當與夏娃所做決定的意涵,並解釋摩爾門徒如何看待他們: 夏娃首先違背了亞當的限制,好得以開始非不死的狀態。她的反應是很本能的,雖然違逆了誡命,但從永恆的角度來看,卻是開啟永生之門的必備榮耀之舉。亞當也明智的做了同樣的決定。因此,夏娃和「亞當墜落,才能有世人;成了世人,才能有快樂。」(尼腓二書 2:25) 有些基督徒責備夏娃的行為,並下結論認為她和她的女兒都似乎因而做錯事。但後期聖徒不這麼認為!啟示告訴我們,要慶祝夏娃在「墮落」的行為並榮耀她的智慧和勇氣。(請參閱 Bruce R. McConkie, “Eve and the Fall,” Woman, Salt Lake City: Deseret Book Co., 1979, pp. 67-68) 約瑟斯密教導那不是「罪」,因為神已命令這麼做 (請參閱 The Words of Joseph Smith, ed. Andrew F. Ehat and Lyndon W. Cook, Provo, Utah: Religious Studies Center,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1980, p. 63) 百瀚楊宣告「最重要的是,絕不應該責備萬物之母夏娃」(in Journal of Discourses, 13:145) 約瑟史亭斯密長老說:「我從不認為夏娃的墮落是個罪,也不控訴亞當的罪這是違逆律法,但是不是罪那是亞當和夏娃必須要做的事!」(Joseph Fielding Smith, Doctrines of Salvation, comp. Bruce R. McConkie, 3 vols., Salt Lake City: Bookcraft, 1954-56, 1:114-15) 這指出罪與違誡的不同,提醒我們信條二小心的用字:「我們信人會為自己的罪受懲罰,並不是為亞當的『違誡』。」 這也回應了律法一個熟悉的區分。有些犯罪行為,例如謀殺,本來就是錯誤的。有些犯罪行為,例如無照執業,是因法律上規定的。了解這個區分,就知道墮落的行為不是本來就是個罪,而是違反規定的錯誤,因為它是被禁止的。這些字雖然不是總是這樣用來解釋其他情況,但是在墮落這個情形卻能提供最有意義的區分。(達林鄔克斯,「幸福的偉大計畫,「旌旗」,一九九三年十一月,72頁)
摩爾門教友為何相信浸沒式的洗禮?
保羅在其使徒書,以弗所書中,規定基督真正的教會應有「一主、一信、一洗」;他所特別指示的洗禮型式就是浸沒式洗禮。怎麼說呢?我們之所以推測保羅所指示的洗禮是浸沒式,主要是因為那是福音書里唯一告訴我們基督本身施洗的方式,且隨後即被贊同。請參閱馬太福音3:16對浸沒式的敘述: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由於基督在約旦河受洗的,且「隨即從水裡上來」,所以我們知道約翰是以浸沒式為祂施洗的。彼得前書2:21指示「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此經文乃與約翰福音3:5相輔相成,皆告訴我們,有罪者為了要獲得重生和救贖,都應該要先受洗,並以救主受洗的方式為之。羅馬書6:3-5更進一步釐清此觀點,詳細指示洗禮的進行方式: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我們從使徒書羅馬書中了解到,浸沒式洗禮乃象徵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復活;「浸沒」水中象徵一個人死亡葬在土裡;從水裡舉起象徵打破死亡疆界而使之復活,或是身體與靈體完美的聯合。前五節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能像基督死的形狀上聯合,我們也能像神子一樣的復活。所以如果一個人死前未象徵性的埋入水中受洗,且未象徵性的被舉起新生,怎麼辦呢?此情況將與第五節經文抵觸,即是這種情形下的人無法獲得洗禮的祝福。輔佐的經文可見於腓利與太監的紀錄(使徒行傳8:36-39): 「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從水裡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的走路」 使徒行傳里的紀錄乃告訴我們,如果洗禮只是在歸信者額前點幾滴水,那為何腓利不這麼做呢?記住他們是搭乘馬車旅行,而不是一般散步,然而腓利特地下水以浸沒方式為太監施洗。顯然的,此施洗方式重要到腓利必須在如此非一般的場合下仍堅持行之。 為何摩爾門教友特別的采浸沒式洗禮?因為那是福音書上唯一記載的洗禮模式,更重要的是,那是救主受洗的方式,經由祂認可並吩咐其使徒在早期聖徒間施行的方式。後期聖徒教會如此施行此教儀,已符合主真正教會,使徒保羅所立下的規範。 -艾力克斯 C.
摩爾門教友對嬰兒洗禮的看法?
艾力克斯的個人回應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沒有教導也沒有施行嬰兒洗禮的儀式,這是基於現代啟示不贊成如此的施行方法,以及聖經與摩爾門經的教導;後期聖徒所持的證據可在摩爾門經找到,並且有聖經加以證實,以下乃是我所舉用的證實經文:摩羅乃書8:10-11, 「我告訴你,這件事是你應當教導的-對那些應負犯罪責任和有犯罪能力的人們教導悔改和受洗;是的,教導父母們必須悔改和受洗,並成為像他們的小孩們一樣的謙卑,這樣他們才能和他們的小孩們一同得救。他們的小孩不用悔改,也不用受洗。洗禮是由於悔改而履行誡命,以便獲得赦罪的。」(1)(特彆強調) 正如先知摩羅乃所言,洗禮是那些在罪惡里尋求悔改的人所必需的,後期聖徒維持孩子是無罪出生,且八歲以後才需為自己的罪負責的信念(此乃大多數後期聖徒受洗的年紀)。前者是教會最主要的教義,從後期聖徒第二信條即可看出: 「我們信人為自己的罪而受懲罰,並不是為亞當的違誡。」(2) 換句話說,後期聖徒不贊成所謂原罪的教義,而不採行嬰兒洗禮。相關經文可見摩西書6:54的教導: 「於是有這樣一句話傳佈於人間:神之子救贖原罪,這樣父母的罪不能歸於子女的頭上,因為從世界立根基時起,他們是完全的。」(特彆強調) 使徒保羅對羅馬人所說的話可以加以證實: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3) 再者,教會教導我們在受洗前了解教義、知道對與錯,以及明白事情後果是很重要的;這不是一般年幼孩子可以了解的,尤其是嬰兒。保羅對羅馬人的話語再次驗證此觀點: 「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4) 更何況新生嬰兒既不知道法律也無能力在罪惡前選擇正義,所以根據保羅所言,是沒有「違誡」的。另一個觀點是,主請示祂當時教會的使徒與跟隨者,「信而受洗」(5)。嬰兒無法表達信仰,且救主要如何救贖尚未被違反的罪。 總而言之,根據以上的證據,後期聖徒教會認定嬰兒不是與生背負亞當或任何一個人的罪,以及他們無法理解律法與福音誡命,所以他們不需要受洗,直到八歲以後「使罪得救」。 -艾力克斯 C. (1) 摩羅乃書 8:10-11,摩爾門經:耶穌基督的另一個約書 (2) 信條 2 (3) 羅馬書 5:19 (4) 羅馬書 4:15, (同前所述) (5) 馬可福音 16:15-16,羅馬書: 10:14 (6) 馬可福音 1:4,路加福音 3:3
摩爾門徒領受聖體聖事(聖餐)嗎?
凱倫莫凱立的個人回應 摩爾門徒在每個星期天以耶穌基督之名領受聖餐,如同天主教徒的聖體聖事。雖然後期聖徒的聖餐教儀類似天主教聖體聖事,但仍有一些的不同。我們相信聖餐只能依主啟示的方式而行。只有獲有祂權柄之神職人員,可以確實正義的執行聖餐的象徵儀式。祝福聖餐的啟示可以在現代經文摩爾門經和教義和聖約中找到。 主領聖餐儀式,祝福餅的過程描述如下: 長老或祭司應主理此事,他要按此方式來主理-他要與教友一同跪下,以莊嚴的祈禱呼求父,說: 神啊,永恆的父,我們奉您子耶穌基督的名,祈求您為所有領受此餅之人的靈魂,祝福並聖化此餅,讓他們食用,以記得您子的身體,並向您,神啊,永恆的父,證 明他們願意承受您子的名,一直記得祂,並遵守祂賜給他們的誡命,使他們能一直有祂的靈與他們同在。阿們。 主領酒或聖水的方式描述如下: 他也要拿起杯來,說: 神啊,永恆的父,我們奉您子耶穌基督的名,祈求您為所有飲用此酒之人的靈魂,祝福並聖化此酒,讓他們飲用,以記得您子為他們所流的血;使他們能向您,神 啊,永恆的父,證明他們確實一直記得祂,使他們能有祂的靈與他們同在。阿們。(教義和聖約20:76-79) 執事(十二歲)和教師(十四歲)擁有亞倫聖職,可傳遞聖餐給每一個參與安息日聚會的教友。當領受聖餐時,摩爾門徒會靜坐在座位上等待聖餐傳遞,然而天主教徒會站起來,走到禮拜堂前方領受聖體。此外,在摩爾門教里,祝福聖餐的任務則只能由祭司(十六歲以上)或長老執行,他們握有麥基洗德聖職。 聖餐儀式是摩爾門徒回想救贖、反省人生、召喚和透過主的聖靈獲得啟示的機會。每個星期聚會的聖詩、靈性指引和聖餐儀式都被視為非常重要。這就是我們上教會的原因:帶著破碎的心、痛悔的靈接近救主,請求寬恕,向祂證明我們願意遵從和服務祂的心,更新我們受洗時與祂定下的聖約,向祂顯示我們對祂救贖犧牲和所賜恩典的信心,並崇敬祂。 摩爾門徒不信仰天主教徒的聖餐變體。然而我們相信主將聖餐喻為祂為我們罪所受傷的身體和所流的血,我們不相信餅和水是直接奇蹟的轉化成那些因素。我們視聖餐為象徵儀式。 我向你見證,我的朋友尋求真理,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提供了直接通往正確與真理的路。教儀不是人類創造的而是神賜的。權柄不是新建立起的,而是天父神和耶穌基督,透過祂復活的使徒所授予現代擁有權柄僕人重建而成的。
摩爾門徒相信聖徒嗎?
凱倫莫凱立的個人回應 摩爾門徒相信基督真實的跟隨者被認為是「聖徒」—聖徒是那些跟隨祂並透過祂聖職力量而接受浸沒式洗禮的人,且被證實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友,並持守在正義的道路上。當祂活在地上時的基督教會教友是早期的聖徒,而祂現今教會的教友則稱為「後期聖徒」。活在像基督的生活的信心是神聖和美好的。所以,「聖徒」和「後期聖徒」指的是那些配稱以上所述行為的人。 這個議題最近被重新討論,很顯然的是因為教宗約翰保羅二世比其他教宗所祝福的聖徒加總起來還多。在天主教里,如果教徒活在「英勇聖潔」的神聖生活里、因服務受當地人尊敬,並至少有兩件奇蹟的事迹,他們就符合加封為聖徒的資格。根據天主教信仰,這個奇蹟必須是永恆的治癒、即時、可證明、且不可歸因於其他原由,而全是因為對領導者的信心。根據後期聖徒的教義,治癒的奇蹟之本質時常透過神神聖聖職的力量顯現。長老會透過神的力量去祝福病人,那些不應死去的人常因此而治癒。除了醫治的奇蹟,摩爾門徒相信奇蹟是主為緊作祂事工之人的請求、為先前關上門的開門、使死者復活、帶來轉變、行奇蹟似的解決之道、開創機遇、以奇妙的方法透過永恆律法行事,帶來祂的目的和救贖祂每一個孩子。 摩爾門徒相信奇蹟會跟隨那些有信心且被按立為基督聖職的聖徒們,當需要奇蹟時,他們有通往祂的力量,持續的聆聽祂的吩咐。 我們也相信其他的宗教也可以憑他們的信仰去看見神奇蹟的手。但是,聖職所擁有的天國的力量只有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存在著。
摩爾門徒使用玫瑰念珠嗎?
凱倫莫凱立的個人見證 玫瑰念珠是一串珠子,在天主教里,用做於紀錄念頌某些特定經文的次數。基本上,它由五十個珠子組成,十個一組(十年),各由一個大珠子分隔。特別紀錄念誦祈禱文的次數來紀念救主一生的故事與傳教。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摩爾門教)的教友不用玫瑰念珠,或如羅馬天主教或英國天主教任何用作紀錄禱告次數的珠子。 摩爾門徒在心中禱告。我們視禱告是在主前感謝、讚美、渴望、分享的個人表達,且每一個我們的禱告時刻都是獨特的。我們的禱告有來自經文一定的形式,它邀請我們(一)指明神是我們的天父(二)感謝祂在我們人生所給予的事物(三)請求祂的寬恕與祝福(四)誠心以救主耶穌基督之名禱告。雖然我們用此模式,但我們不用紀錄所說的祈禱文。 因為與天父說話是單純個人的事,所以我們敞開、誠實、深切的與祂溝通,而不需要任何物品來幫助我們記憶。那些物品的使用,都反應出與神錯誤的溝通。就如同每天與朋友重複相同的對話,並不會加深與朋友的情感。禱告是與神的對話,它使我們與祂更加接近。它帶來自我啟發,並使我們觸及心靈的最深處,與之分享,使我們能獲得祂的回應。 我們尊敬其他耶穌基督相關的信仰,對祂的渴望,並不能侷限於特定的理論。分享異同可以幫助我們彼此了解。天主教與摩爾門教對禱告的另一個不同點是,前者在念完玫瑰經後,會接著念: 「申爾福,天主聖母,仁慈之母;我等之生命,我等之鈶,我等之望,申爾福。旅茲下土,厄娃子孫,悲懇號爾。於此涕泣之谷,哀漣嘆爾。嗚呼!祈我等之主保,聊亦迥目,憐視我眾。及此竄流期後,與我等見爾胎,普頌之子耶穌。吁、其寬哉!仁哉!甘哉!卒世童貞瑪利亞。」 對摩爾門來說,瑪利亞不是個傳話者。我們直接以耶穌基督之名,向神天父禱告。祂是我們與天父唯一的傳遞者。我們尊敬瑪利亞是耶穌基督的母親,並愛她的信心、謙遜、善良、純貞以及願將基督帶來世上的意願,但我們並不透過她來向神禱告。 這個玫瑰念珠禱告反應出另一個兩教間的重要相異點。如同天主教,我們相信亞當和夏娃,我們也相信變成肉體之身對我們幸福的計畫是很重要的。因此,摩爾門徒欣喜於被祝福能夠在不完美的屬世經驗里學習,以及如何永恆的進步和回到天國。我們不視自己為天父放逐、貶低身分的女兒,而是透過基督的救贖犧牲,被賦予祂的力量與能力,在離開天國的短暫時刻里,有機會變成我們之中最高等的。 當我們欣喜於福音計畫的美好,和分享很多基督其他信心的戒命時,我們因以各自的靈以耶穌基督之名向天父禱告與說話時而不同。 我見證到禱告的形式已經再次在今日顯現,耶穌基督的教義已經在地上重建,且可以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得到。

